关于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珠拉金矿已弃废石再回收贵金属技术改造项目(二期)临时用地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临时用地具有临时性和可恢复性等特点,使用后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土地。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