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现将翼城县自顺塑料颗粒加工厂废弃塑料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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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自顺塑料颗粒加工厂废弃塑料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泛亚电竞比赛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