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防城港市明邦实业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 资源综合利用深加工(二期)”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防城港市明邦实业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 资源综合利用深加工(二期)”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防城港市明邦实业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深加工(二期)”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批准规划设计条件:总用地面积:6064.23㎡,净用地面积:5473.95㎡,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计容总建筑面积:≥4379.16㎡且泛亚电竞赛事时间表≤10947.90㎡,容积率:≥0.8且≤2.0,建筑密度≥40%且≤50%,绿地率:≥10%且≤20%,建筑限高:≤40米。
(一)《防城港日报》《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等任何一家覆盖防城港新闻的综合类报纸媒体。
项目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业主在拿到此函后须尽快进行现场及登报公示)内送达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科(联系电话,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邮编:53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