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通科技”或“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本次发行可转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223.76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浩通科技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拟对原生产车间进行智能化升级与相关工艺的技术改造,新增贵金属二次资源处置能力4,500吨/年。
经测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4.13%,投资回收期为5.45年(税后),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项目2025年1月27日完成备案,用现有场地实施,不涉及新增用地,环评等审批程序尚未完成,预计不存在障碍。
本次在一期项目建设基础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进行技术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增加危废原料种类,危废利用总量3,000t/a;另增加非危废原料利用量3,000t/a。
经测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3.77%,投资回收期为9.36年(税后),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项目于2025年2月7日完成备案,不涉及新增用地,环评等审批程序尚未完成,预计不存在障碍。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所需,以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增加整体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在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得到众多知名客户的认可。公司为实现将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做强做大的发展战略,未来对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扩建、技改,提升贵金属回收处理能力,并补充流动资金,契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抓住发展机遇,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于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贵金属作为现代工业的“维生素”,在现代科技和工业领域中,有着极为重要泛亚电竞文化与电竞精神和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贵金属需求量也将持续增加,行业市场需求持续扩长。公司贵金属回收业务主要集中于石油、化工等领域,相关大型项目的投资带动了贵金属的需求,同时为未来回收市场带来了增量,公司扩充产能顺应了市场的需求。
同时,从回收环节看,卸剂规模也呈大型化的趋势,如公司近期与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框架合同》,根据东方盛虹(股票代码:000301)披露公告,相关废催化剂标的资产账面原值超20亿元。为完成大型标的获取并快速回收,企业需具备更强的生产处理能力及资金实力。
综上,行业当下对企业的规模处理能力、资金实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相关项目建设,具备必要性。
贵金属回收行业市场潜力巨大,公司稳扎稳打,不断进行市场开拓和工艺技术提升,近年来规模不断扩大,实现了稳步发展。但发展过程中,公司也发现部分短板需要补足,如随着危废处置就近转移政策的推进,部分省份生态环境部门出台政策,鼓励危废就近处置、利用,实施相邻省份区域合作,同时行业发展也需要企业能进一步拓宽处理品类,以有效应对其他市场规模发展较迅速的各类含贵金属原料。因此,江苏徐州、江西抚州两地工厂需要各自进行进一步技术改造,以提升两地处理能力、更好地优化产能布局,丰富可回收处置的原料品类,从而更有效地实现对各自区域的原料类型、业务机会的覆盖。
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能够帮助公司从容应对未来更加广阔、多变的市场。
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资规模较大,企业需要在产能扩张和技术更新改造等方面保持长期、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贵金属的价值量相对较大,公司在采购贵金属原材料环节也存在大量的资金占用。
因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增加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贵金属在全球属于稀缺资源,发达国家均把贵金属回收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关键环节加以布局和支持。随着贵金属一次矿产资源的不断开采,高品位资源严重匮乏,矿产金、银、铂族金属生产加工成本不断上升,贵金属资源循环利用在贵金属原料供应来源中的重要性将越来越高。
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和落实国家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经济方针重要举措,是我国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近年来,国家支持本行业发展的政策纷纷出台,引导产业向规模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部分产业支持政策包括:
明确规定了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要 求;第一章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 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 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 管工作的意见》(环 发〔2011〕19号)
提出要规范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发展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 业
《关于加快推进再生 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 意见》(工信部联节 〔2016〕440号)
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规范,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的突破, 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示范企业,再生资源产业进一步壮大。 开发原料处理、火法冶炼、湿法分离、有价金属提炼等先进工艺。 提高铜、镍、金、银、铂、钯等金属利用效率。建设再生贵金属吨 级以上资源化示范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 环经济促进法》(全 国人大常委 2018年 6 月修订)
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国家制定产业 政策,应当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 规划区域经济布局,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 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国家鼓励和推 进废物回收体系建设
《关于提升危险废物 环境监管能力、利用 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 防范能力的指导意 见》(2019年)
提出到 2025年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各省(区、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 平衡,布局趋于合理。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明确审批 时限、运行电子联单,为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利用提供便利
将“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列为鼓励类,该条目 包括:6.危险废弃物处置、8.废弃物循环利用等
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深入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补齐和延伸产业链,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利 用、废物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 用,规范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废旧物品回收设施规划建设,完善 城市废旧物品回收分拣体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 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强化绿色发展 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实施有利于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 策。开展 60个大中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培育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 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废油、 废旧纺织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龙头骨干企业,推动资源要素 向优势企业集聚,依托优势企业技术装备,推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 用。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依托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 信息化技术,构建国内国际双轨、线上线下并行的再生资源供应 链。鼓励建设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区,推动企业聚集化、资 源循环化、产业高端化发展。统筹布局退役光伏、风力发电装置、 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积极推广再制造产品,大力发 展高端智能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一批大型一体化废钢 铁、废有色金属、废纸等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提升再生铜、 铝、钴、锂等战略金属资源回收利用比例,推动多种有价组分综合 回收。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实施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 件,鼓励开展废塑料化学循环利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 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 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提出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
《关于完善资源综合 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 2021年第 40 号)
公司销售以废催化剂、熔炼渣为原料生产的金属、合金和金属化合 物或者提供加工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30%的政策;公司销售以 报废汽车、报废摩托车、报废船舶、废旧电子产品及其拆解物为原 料生产的金属、合金或者提供加工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30%的 政策。
《关于加快推动工业 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 方案》(工信部联节 〔2022〕9号)
提出建设三大工程,包括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工程和工业资源综 合利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通过强化跨产业协同利用,推进再生资源 规范化利用,提升再生资源利用价值,推进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 广,强化行业标杆引领等手段,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 利用体系的意见》 (国办发〔2024〕7 号)
到 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 4.5 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 5万亿元。 到 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 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 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废 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世界前列。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实施规范管理。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 防治信息化监管,推进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强化 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依法查处非法 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加强再生资源回 收行业管理。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违规 行为
鼓励类行业包括“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支持 危险废弃物处置行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行业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为贵金属回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公司行业归类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投向主营业务相关领域,符合产业政策鼓励的方向。
2、公司丰富的生产经验及技术储备,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公司专注于贵金属回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已成为国内石油及化工领域重要的贵金属回收厂商之一。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重视研发团队培养,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致力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目前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生产、技术链条。公司拥有江苏省贵金属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通过与东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加速技术研发和工艺更新步伐,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技术领先优势。
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主要产品为铂、钯、铑、银等贵金属及其新材料,广泛应用于石化、精细化工、汽车工业、医疗医药、电子信息以及饰品等行业,市场空间广阔。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凭借优良的工艺技术、较强的研发能力、规模化的生产能力、严格的质量控制和高效的管理体系,形成了较强的综合服务和竞争能力,目前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荣盛石化、恒力石化、东方盛虹等知名企业均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积极拓展地方性石油和化工行业合作伙伴,目前已与众多地方石化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所处行业广阔的市场及良好的积累够是公司未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地坚实保障。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将有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将相应增加,,总体资本实力得以增强,将为公司发展提供有效保障。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开始后,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逐渐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项目效益无法完全释放,预计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相关项目收益逐步显现,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有助于长远的发展。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契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投资收益,对公司盈利增长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