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废品回收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秩序,现通告如下:
各乡镇、社工委对分管属地的非法废品收购点加大摸排力度;各职能部门按照行业职责进行监管。
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改革发展局牵头,各部门(改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雄建集团)、乡镇依据职责对非法废品收购点进行查处整治工作;非法经营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由公安局立案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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